一次性收取的供热配套费什么时候缴纳增值税

一次性收取的供热配套费什么时候缴纳增值税
  • 分情况,有的情况需要收增值税,有的情况不需要收增值税。对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征收增值税。凡与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无直接关系的,不征收增值税。供暖企业业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是1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的,税率为10%。这一税率即是通常所说的低税率。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水、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农业产品。6.金属矿采选产品。7.非金属矿采选产品。8.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自2007年1月1日起)。9.二甲醚(自2008年7月1日起)、盐(自2007年9月1日起)。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 法律依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 标准征收,通常由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凭缴纳配套费的审核表,到行政管理服务中心一次性缴纳.省、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的监督指导工作.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

  • 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哪个部门收取1、基础设施配套费是由规划建设局负责收取的,配套费收取应该严格按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中的标准征收。2、一般由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凭缴纳配套费的审核表到行政管理服务中心一次性缴纳,省、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焦作供暖具体时间焦作供暖法定时间为:11月15日正式供暖也就是说,如果不出现比较突然强烈的冷空气,2017年焦作将于11月15日开始供暖。焦作供暖收费标准居民:每天每平方米0.15元,非居民:每天每平方米0.22元。2017焦作供暖相关新闻为响应市政府加快供热发展,不断提高供热普及率的号召,焦作市绿源热力有...

  • 法律分析: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城市规划建设局单位负责收取的。费用收取必须严格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制定的标准征收,通常是由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后,然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凭缴纳配套费的审核表,最后到行政管理服务中心一次性缴纳。法律依据:《北京市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暂行办法》 第...

  • 燃气开口费是指城市煤气建设集资费,2001年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中取消的收费项目就包括暖气集资费。2002年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鲁价费发文件有关问题的函》又重申在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出台前,文件中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均一律停止执行。仍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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