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发票联丢失怎么办?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发票联丢失怎么办?
  • 你好,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简化 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 向开票方索要发票存根联复印件,然后跟税务局沟通解决。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谢谢!
  • 当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时,应如何处理?丢失前已进行过认证的处理方法为,购买方需取得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并由销售方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在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此复印件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 法律分析: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

  •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 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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