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没填数量单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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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专用发 票不开单位数量能用,可附《增值税销售货物清单》,即使不附《增值税销售货物清单》,只要发 票代码、开 票日期、发 票号码、购销双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率、税额等七个方面内容没有错误,可通过认证。
不附销售货物清单,仅仅不便于购买单位准确纪录相关材料(商品)的单位、数量。
1、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销售品种繁多、复杂、计量单位不一,在这种情况下,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以不开单位、数量,采取另附增值税销售货物清单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在销售货物清单中列明货物(劳务)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等内容;
2、不开单位数量,不属于增值税专用发 票加密产生密文或二维码的数据项目,对密文的解密不产生影响,所以,增值税发 票不开单位数量也能认证。3、发现票面内容开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 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 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也就是说,纳税人识别号、发 票代码、发 票号码出现错误,属于开票错误而作废的条件,不开单位数量,不作为发 票作废的条件。
4、虽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 专用发 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但实际业务中,劳务(服务)应税项目,不需要填写单位、数量。 - 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所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没填数量单位是不可以的。
增值税(value-added tax)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增值税已经成为 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 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
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
法律分析: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单位不填可以。 增值税专用发 票不开单位数量能用,可附《增值税销售货物清单》,即使不附《增值税销售货物清单》,只要发 票代码、开 票日期、发 票号码、购销双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率、税额等七个方面内容没有错误,可通过认证。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
法律分析: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不开数量和单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开单位数量能用,可附《增值税销售货物清单》,即使不附《增值税销售货物清单》,只要 码、开票日期、发票号码、购销双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率、税额等七个方面内容没有错误,可通过认证。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己开具可以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不填单价和数量。但是到税务局开具的话,一般情况下都需要让你填写完整。根据相关规定,其他栏次填开要求:“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栏可按实际业务填写,无此项目可不填。“收款人”、“复核”栏可按实际需要填写,“开票人”栏...
严格来说是不可以的;除非你所开的发票内容较多,需要开一张销售清单,这样一来就可以不填写数量和单价,直接在名称一栏写“详见销货清单”即可。
“开票日期”栏:本栏填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日期。购货单位“名称”栏:本栏填写购货单位名称的全称,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购货单位“地址、电话”栏:本栏填写购货方单位的详细地址和电话号码。购货单位“纳税人识别号”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