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未履行催缴和告知义务导致我欠滞纳金应该缴纳吗

税务机关未履行催缴和告知义务导致我欠滞纳金应该缴纳吗
  • 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规定:“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此,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不得加收滞纳金。【摘要】
    税务机关未履行催缴和告知义务导致我欠滞纳金应该缴纳吗【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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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规定:“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此,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不得加收滞纳金。【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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