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强制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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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一、各管理科室管理员在税收征管中发现需强制执行的情况,填写《工作联系单》;
二、政策法规科税收保全处理岗立即在CTAIS中做好《扣缴税款通知书》;三、扣押查封过期限后,纳税人仍然未如期缴纳税款,由相关人员做《拍卖商品货物财产决定书》;
四、仍然未缴纳的,可以直接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具体程序是:一、各管理科室管理员在税收征管中发现需强制执行的情况,填写《工作联系单》;二、政策法规科税收保全处理岗立即在CTAIS中做好《扣缴税款通知书》;三、扣押查封过期限后,纳税人仍然未如期缴纳税款,由相关人员做《拍卖商品货物财产决定书》;四、仍然未缴纳的,可以直接查封、扣押当事人的...
税收强制执行程序包括多个步骤。首先,税收管理员在征管中发现需执行的情况时,需填写《工作联系单》。随后,政策法规科将立即在CTAIS系统中制作《扣缴税款通知书》。如纳税人未在扣押查封期限内缴纳税款,相关人员需开具《拍卖商品货物财产决定书》。若仍不缴税,财产直接被查封或扣押。对采取欺骗、隐瞒手段...
一、正面回答责令限期缴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在规定的期限未缴纳或解缴税款或提供纳税担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责令其限期缴纳。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责令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审查批准,可执行强制措施。实施前述两项措施扣缴或抵缴税款、滞纳金。二、分析详情需要注意的...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3)欠缴税款的纳税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纳税款或者提供担保,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
法律分析:税务机关对欠税者可采取以下四种追缴方式:一是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0.05%的滞纳金;二是责令限期缴纳或解缴税款,但最长期限为15日;三是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四是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在出境前未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