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发放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准备金政策?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3号)文件的规定:“一、金融企业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以下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二)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三)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四)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二、本通知所称涉农贷款,是指《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银发〔2007〕246号)统计的以下贷款:(一)农户贷款;(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
涉农贷款的定义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农户贷款,指的是金融企业向所有农户提供的贷款。农户定义为长期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以及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包括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
一、金融企业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以下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二)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三)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四)损失类贷款,计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3号)规定了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的执行文件。金融企业依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对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可以按照以下比例计提贷款...
这意味着,涉农及中小企业贷款属于正常类贷款按照1%比例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不能在税前扣除。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规范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税前扣除,加强税收管理,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于涉农及中小企业贷款而言,虽然不能在税前扣除资产减值准备,但金融企业仍需按照相关规定,对贷款进行合理计提并...
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类贷款中的正常类贷款不得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类贷款以外的其他贷款则按财税〔2015〕9号文件的规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并在税前扣除。金融企业也可不执行财税〔2015〕3号文件。可就其全部贷款余额按财税〔2015〕9号文件的规定计算扣除贷款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