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商和总包商税务问题

分包商和总包商税务问题
  • 分包通常只考虑营业税: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个人的,分包工程款不得扣除;纳税人将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转包工程款不得扣除。
    对于企业所得税之类的,因为都是按净利润的25%交税,一般不需要考虑。
  • 法律主观:分包先交税先开,然后总包开全额,扣除分包款交税。 这只是涉及 增值税 ,所得税按照税 常核算跟营改增没关系。 《 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 承包合同 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

  • 法律主观:工程总包和分包缴税的规定有: 1.《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

  • 1、通常所说的总包一般适用于工程规模大、技术难度高的工程项目,也就是建设单位将一项工程全部发包给一个承包人完成,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包工包料,保证质量,安全按期完工交付使用。而分包一般适用于工程的总承包人参与施工并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的一部分,一个招标项目可以整体作为一个包,也可把...

  • 当涉及到工程分包的事项时,总承包方应当依据合同所规定的总金额扣除已支付给分包方的款项之后的结余部分来计算营业税的税额,并且需按照此计算结果按时缴纳税款;在此同时,分包方亦须负担起其所完成的那部分分包金额所应缴纳的相关税收义务。作为总包和分包之间的直接约束条件,这种关系是具有一定程度的连带...

  • 在总承包商已经缴纳了税款的情况下,分包商无需再次缴纳相关税款。若分包商需要开具发票,应当由总承包商携带《完税证明单》前往其原税务登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分包商在收到总承包商提供的《完税证明单》后,便可以在其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开具建筑安装发票,但无需支付税金。开具发票后,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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