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种植企业如何免税

中药材种植企业如何免税
  •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农、林、牧、渔业项目
    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种植中药材公司涉及的税种、税收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免征)
    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 中药材种植企业可免征所得税、增值税和土地使用税。
    一、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
    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
    三、第六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

    扩展资料:
    为扩大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国家及地方在税收方面提供了相应的减免税政策。不少符合政策要求的纳税人,积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了减免税申请。但是,在通过相应减免税审批手续后,部分纳税人就以为不需要再按时进行纳税申报。
    1、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仍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纳税申报。
    2、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不论是个体户还是企业、公司,即使取得了主管税务机关的减免税批复,也要按规定进行相应税种的纳税申报,尤其注意的是减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业户,必须按期向地税机关申报相应的附加税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百度百科-增值税暂行条例
    百度百科- 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国家对涉农企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减免税优惠:农业产品减税。从1994年5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或进口的初级农业产品,包括粮食、粮食复制品、蔬菜、烟叶、茶叶、园艺植物、药用植物、油料植物、纤维植物、糖料植物、其他植物、林业产品、水产品、畜牧产品、动物皮张、动物毛绒和其他动物组织,增值税按13%的税率...

  • 法律分析:从事中药材种植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七条 第(一)项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

  • 中药材种植企业可免征所得税、增值税和土地使用税。一、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

  • 从事中药材种植的所得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法律规定,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情形有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等。

  • 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中药材的种植。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