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 免税产品的计算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不直接乘以13%
购进100元免税农产品时计入“原材料-农产品”金额为100*(1-13%)=87元,
发生非正常损失做进项税额转出时需先还原为含税价
再乘以13%
8700/0.87*13%=1300 - 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其进项转出不是直接乘以13%。而是*13%/(1-13%)
- 假设b公司是一般纳税人
应交增值税=35.03*0.13/1.13-30*10%-3*0.07*60%=4.03-3-0.126=0.904(万元)
免税商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1、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2、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例子:A公司4月份购买甲产品支付货款1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元,取...
购进100元免税农产品时计入“原材料-农产品”金额为100*(1-13%)=87元,发生非正常损失做进项税额转出时需先还原为含税价 再乘以13 8700/0.87*13%=1300
含税收入/(1+税率)=不含税收入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1、原木成本25万元,其中8%运费计算所得2万元 2、原木属于木农的自产自销产品免税,购进时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可以按照13%抵扣进项税额,因此进入成本的是87%,运费7%抵扣,进入成本的是93%。3、原木的进项转出:23/87%*13%=3.44 运费的进项转出:2/97%*7%=0.14 4、3.44+0.14=3.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