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处理方法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处理方法
  • 为统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事情,财务部日前制订并宣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管帐处理惩罚划定》,明确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的管帐处理惩罚要领。《划定》明确,一般纳税人提供给税处事,试点期间凭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划定答允从销售额中扣除其付出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划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科目应按经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按划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营改增”新规呈现五大变化(2013年8月1日实施),标志着“营改增”从地区试点向行业试点转变,税制的公平性进一步体现,过去地区试点出现的地区间资源不平等的问题也将得以解决 实行“营改增”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过去一年,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的纳税人超过100万户,共实现减税超过400亿元人民币。有关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与前期适用于试点地区的政策相比,最新颁布的“营改增”实施办法有五大变化,体现了税收制度趋向规范和完善,对企业的减负力度也进一步加大。变化一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非企业性单位,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一般来说,非企业性单位主要包括政府,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这些单位法人平常不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偶尔发生临时销售行为,涉及“营改增”改革中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方面的时候,可以选择将其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纳税。“这一变化不能理解为给非企业性单位减税负。其意义主要是在制度建设上更加完善,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界定更加明确。”财政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非企业性单位涵盖的范围广,全国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行政法人几十万,涉及的经济行为主体较多,当这些单位发生试点行业的服务时,按照什么样的标准去交税,应该界定明确,因此这一变化是制度完善上的进步。变化二应税服务中增加广播影视服务白景明分析认为,之所以选择这个行业,基于两个原因。一方面,广播电视服务行业本身发展规模较小,销售额还不如亚洲一些较小的邻国。随着我们经济的发展,文化消费能力随之提升,其发展空间很大。另一方面广播电视服务行业亟需政策助力。“广播电视服务行业涉及制片、后期制作、录音等,以前都是交营业税的。其特点就是小产业链条长,交税环节多,改征收增值税,可以较大幅度减少重复征税。”他说。“新增广播影视服务,不仅扩充了营改增的范围,更有利于社会化分工的发展。” 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蒋震表示,因为购买广告等服务可以进行税收项目抵扣,企业就有动力去购买专业化的广告等服务,比如制造企业将广告外包给专业的广告公司。这不仅有利于制造业企业专业升级,还有利于给广告影视服务行业的企业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利于行业的繁荣发展。变化三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其中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规进一步明确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从销售方标注明确了发票的类别。“以前的规定比较模糊,容易被忽视。单列出来起到提示作用。”白景明表示,货物运输业以前不征收增值税,在“营改增”试点开通后才需交增值税。单独标注出来也很有必要。在之前营改增试点中,曾出现货物运输业缴纳增值税后,出现税负增加的情况,标注清楚,有利于抵扣链条更完整,缓解税负上升的情况。蒋震强调说,值得注意的是,货物运输业还没有完全被纳入“营改增”范围,尤其是铁路运输业还缴纳营业税。关于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他解释说这与新规中企业用于生产消费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可以参与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抵扣的规定是相辅相承的。变化四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去掉“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的规定这一变化显著降低企业的成本。“以前,如果车辆用于企业内部消费,是不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的,比如接送职工上下班的班车等。但是如果车辆用于生产环节,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现在的新规明确,无论是用于生产还是用于消费,这些交易运输工具均可以参与税收抵扣。”蒋震分析认为。变化五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新规定缴纳增值税新规明确,“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优先适用零税率。”对企业来说,零税率比免税更实在,充分体现了税收政策为企业减轻税收负担。不过要注意的是,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免税只是代表不用缴税。而零税率不仅不用交税,还可以将前期的进项额度进行抵扣,进一步降低税负。”白景明说,这项举措更倾向于为企业减轻税收负担。“适用零税率的企业范围并不广,因为前提是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他进一步分析,这是在企业原来享受免税、减税的基础上,再次加大优惠力度的举措。蒋震也分析认为,优先适用零税率,有利于企业优化税收管理工作。新规对前期试点的税收政策进行了整合,并根据前期试点中反映的情况,对部分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体现了我国税制改革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他们在试点期间同样允许扣除非试点纳税人的价款。根据规定,这部分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中扣除。这一新的会计处理方法旨在确保试点企业在增值税改革过程中的账目清晰,便于税务管理和审计。

  • 一、对于一般纳税人,当提供应税服务时,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栏,记录减少的销项税额。接受服务时,扣减后的差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贷记“主...

  • 财政部近日发布了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编号为财会〔2012〕13号。这份通知旨在支持营业税向增值税的转变,以配合当前的试点工作。通知依据了财税〔2011〕110号文中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和其他相关法规制定。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包括财政部、国务院各相关部委和直属...

  • 为配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等相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以下为该规定的主要内容:一、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一)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

  • 会计核算上,营改增后需要特别处理,例如区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发票管理、抵扣凭证的保存,以及申报流程的调整。国务院扩大试点范围后,各地企业需关注政策动态,及时调整策略。总的来说,营改增试点方案带来了一系列税收优惠和挑战,企业需抓住结构性减税的机会,合理规划税务,以应对增值税带来的新会计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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