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要求补交税款
5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税务局要求补交税款流程:1、填写补交申报报表,主要的填写内容为,补缴人姓名、补缴人身份证号码、补缴人月工资金额、补缴人要补缴的月份、补缴人地址及邮编。2、将申报报表提交到税务局,通过一线申报人员来操作,并由税务局出具通用缴款书。3、最后到银行去进行缴税,缴完税3到5天即可出具完税证明。补税措施大体有如下三种:1、到期补税,即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延期缴纳税款的,延长期届满应该补缴税款;2、错征补缴,因计算失误、工作疏忽造成少缴或未缴税款,需要补缴税款的,则要根据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少缴或未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3年内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3年内追征,有特殊情况,追征期可延长至10年;3、违章追征,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法规定欠税、漏税、偷税、抗税的,税务机关除追缴其少缴或未缴的税款外,并按税法规定,给予罚款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 鉴于目前税局已电话通知有漏交税款情况,还是需做进一步回复的。
建议去税局,了解在已取得清税证明后又产生补缴税款原因,金额,协商妥善解决。
虽然公司已注销,但法人、财务负责人均在,均负有责任的。切记不可不理会。 - 建议你自己把账目核查一遍,
如果公司确实有欠税情况,
主动补缴税款为好。
如果没有发现欠税问题,
还是可以跟税务局沟通一下的。
有时候,你接收票据的对方出了问题,建议一并核查。
也会让你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 如果是这样,那可能是税局之前的办事人员,在查的时候,看错了。以事实为准,可以去税局核实清楚,如果确实欠税,那肯定是要补齐的。
- 你好,这个只要把合规的清算证明给税务局就好了。
被税局检查需要补交所得税的处理方法1.调整应交所得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补交税款时借:应...
纳税人发生需要补税的主要情况有:1、纳税人因对税法不熟悉而错用税目、税率或计算错误造成的少缴税款;2、纳税人因偷税、抗税等违法行为造成的未缴或少缴税款;3、税法修订而造成的应当补缴的税款;4、税务工作人员工作疏忽...
税务局的原因,补交年限:1.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2.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
法律主观:税务局要求补税,纳税人不补的会被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税务机关还有可能会对纳税人的财产采取扣押、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法律规定,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的义务。法律客观:《 人民共和国税收...
可以不进行汇算,无需补缴税款。但是补税金额大于以上情况的,就需要办理汇算进行补税,否则被税务机关发现,要求补税时,不仅需要补税,还面临加收滞纳金和罚款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