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销售额什么意思

应税销售额什么意思
  • 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承受应税劳务也应视为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应税销售额的内容
    ①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取得的全部价款。
    ②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用;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③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④混合销售行为的销售额为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数。
    ⑤兼营的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为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包括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销售额。
    ⑥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应税销售额内:
    A、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B、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C、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应税销售额的确认
    纳税人对外销售其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其销售额为依据计算纳税。这里的销售额包括向购货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采取价税合并形式收取货款的,在计算消费税额时,应换算成不含增值税额之后再行计算,其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税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这里所说的价外费用与增值税规定的价外费用相同。
    对于应税销售额的确认还有一些特殊规定:
    ①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合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现金,此项押金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纳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口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的,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②有些应税消费品可以按销售额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买价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所谓“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是指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例如,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烟;外购已税白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外购已税护肤扩发品生产的护肤护发品;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等。这项规定,体现了消费税税不重征的原则,避免了就流转额全额征税而出现的重复征税现象,是对传统流转税的一种改进。
    ③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金额缴纳消费税。
    ④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低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另外,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果是以外汇计算销售额的,应当按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 应税销售额: 所注的不含税的金额,或普通发票的开票总额。
    应税销售额一般是营业税,销售收入按一定比例计提税金,应纳增值税额是销项税-进项税,每月要交营业税,增值税,及附税,每季度交企业所得税。
    (1)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取自于购买方的全部价款。
    (2)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具体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上述价外费用不包括以下三项费用:
    ① 销项税额。因为增值税属于价外税,
    ② 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 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即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并且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销售额是会计上的用语,一般是指主营业务收入;而应税销售额是税务上的用语,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应当交纳税金的销售收入。两者在通常情况下是一致的,但特定情况下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其原因在于,为避免偷逃税收情况的发生,税法对某些非销售行为规定为视同销售,征收相关税收所致。  1、按照最新公布实施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的规定,没有预计销售额的说法了,均应填写实际已实现的销售额。是指至提出申请月份为止,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实现的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2、如果企业还没有实现收入,就填零即可。因为年销售额已不再作为正常申请认定的衡量标准了。(但作为强制认定的参考标准。)  3、详细请参阅执行22号令以及国税函〔2010〕139号文。如果是针对你的会计期间来计算,则是按照会计年度计算的,即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认定管理办法》中的“年应税销售额”是指企业在连续12个月内实现的应税销售额,不是指公历年度的12个月。比如,你的公司是2009年4月成立的,至2010年4月份,这连续12个月,你的应税销售额达到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商业80万,工业50万),则要主动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否则税务机关会强行认定的。
  • 应税销售额一般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应当交纳税金的销售收入。
  • 除应缴营业税的不动产销售额外,其它应税销售额均为不含税销售额
  • 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一、应税销售额什么意思1、应税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不过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其中,承受应税劳务也应一同视为购买方。2、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

  • 应税货物销售额的意思如下:价税合计是指销售货物时收入与增值税的总和,即商品的单价加上税收;应交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乘以税率减去进项税额;销项税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服务时应交的税金,其计算公式为销售额乘以税率;一般纳税人的销售额是不含税的,这是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即税额是在...

  • 应税销售额的意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以及价外费用。通俗地讲,就是企业或个人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应缴纳的税款所对应的销售额。它是计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重要依据。下面详细解释应税销售额这一概念:应税销售额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销售货...

  • 应税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承受应税劳务也应视为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承受应税劳务也应一同视为购买方。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应税销售额的内容 : 1、销...

  • 是企业财务会计的一个重要指标;而应税销售额主要用于计算企业应该缴纳的税款,是企业税务会计的一个重要指标。应税销售额的立案标准:1、商品销售:应税销售额指纳税人销售商品价格和有关税款、附加费用等项目的总和;2、服务销售:应税销售额指纳税人向购买方提供服务的价格和有关税款、附加费用等项目...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