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税局城关分局是不是行政处罚主体?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税务分局(所)是行政执法主体。
- 县国税局城关分局是行政处罚主体。
- 是行政处罚主体,但税务所不是.
- 是
欠税或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时,国税局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取证,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甚至可以将案件移送至司法机关进行进一步处理。在此过程中,国税局的执法人员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对税务局不服,可以向做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部门(单位)做出复议。依法具有独立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分局,复议机关是市局。除此,视为属于市局自身的执法行为,复议机关是市政府。国税局属于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因此,对于县国税局作出的税收有关的决定不服的,应当向上一级国税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就是向...
D项正确,县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五日行政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是行政行为。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
1、国税局作为垂直领导机关,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于该县国税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可以选择向该县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机关或者该县国税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此,县政府通常无权管辖国税局的行政复议案件。2、关于复议机关的做法,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公民、...
有,国税局对纳税人处罚款在限缴到期未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国税局是国家行政机关,其所作出的罚款决定属于行政处罚,其罚款的设定和实施,适用《 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根据 《 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