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纳税人的哪些欠税,税务机关可不

对纳税人的哪些欠税,税务机关可不
  • 对纳税人的以下欠税,税务机关可不公告:
    (一)已宣告破产,经法定清算后,依法注销其法人资格的企业欠税;
    (二)被责令撤销、关闭,经法定清算后,被依法注销或吊销其法人资格的企业欠税;
    (三)已经连续停止生产经营一年(按日历日期计算)以上的企业欠税;
    (四)失踪两年以上的纳税人的欠税。

  • 在税务管理中,当纳税人出现欠税情况,若故意隐藏或转移资产以逃避税收,税务机关有权要求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担保形式可以是财产、担保人等。法律依据是《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若税务机关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可在规定的纳税期前,要求限期缴纳应纳税款。若在期限内发现...

  • 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税款征收措施有:1、查帐征收2、查定征收;3、查验征收;4、定期定额征收;5、邮寄纳税;6、委托征收。责令缴纳的情绪包括:1、基本适用情形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税务机关可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1)滞纳金的加收标准:从滞...

  • 一、纳税人不缴税收滞纳金的情况根据《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的规定,纳税人不需缴纳税收滞纳金有以下几种情况:1、“因税务机关的责任”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2...

  • 税务局。1、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由县级税务局(分局)在办税服务厅公告。2、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局(...

  • 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告纳税人的欠缴税款情况。(一)企业或单位欠税的,每季公告一次;(二)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税的,每半年公告一次。(三)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非正常户欠税的,随时公告。因此,根据上述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的欠税情况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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