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国家税务局的主要职能
- 安庆市国家税务局是主管安庆市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级别为正处级。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逐步取消对集体所有制企业财务管理的职责,将对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的职责划给财政部门。(三)加快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四)加快实施金税工程,优化业务流程,逐步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税收管理工作现代化。(五)加强以大型企业为重点的税源监控,不断提高个性化、专业化服务水平。(六)强化内部监督职责,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五)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十)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十一)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十三)承办省国家税务局和安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庆市国家税务局是主管安庆市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级别为正处级。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逐步取消对集体所有制企业财务管理的职责,将对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的职责划给财政部门。(三)加快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
该机构的核心职责之一是管理安庆市的国家税收征收工作,确保纳税义务的准确履行。此外,安庆市国家税务局还负责监督纳税单位和个人对税收法规的执行情况,处理与税收相关的行政复议案件,维护税收秩序。在内部管理上,安庆市税务局负责系统内的机构设置、人员管理、薪酬福利以及经费使用,同时关注员工的思想教育和...
征收管理科: 负责税收征管的综合管理,包括税务登记、征管软件推广、税款缓缴等工作。计划统计科: 负责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的分析汇总。财务管理科: 负责系统经费、财务管理和监督,以及机关财务管理工作。人事教育科: 负责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监察室: 负责对税务机关执行法规的监...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二)直属机构包括:稽查局:负责全市税务稽查工作,组织查处税收违法案件和复查复审。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管理车辆购置税,进行税源管理和服务工作。(三)事业单位有:信息中心:负责税收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系统管理。机关服务中心: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和保障。
市局是主管安庆市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级别为正处级。 1.办公室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