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在企业所得税之前列支 有什么好处

土地增值税在企业所得税之前列支 有什么好处
  • 土地增值税是计入开发产品(商品房或土地)的成本之中的,所以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可以税前扣除
  • 土地增值可以全额在所得税前列支的,因此,会少交企业所得税。比例不好说,根据开发的产品不同而不同。
  • 土地增值税是计入开发产品的成本之中,所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可以税前扣除
  • 土地增值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税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税金是企业为取得经营收入实际发生的必要的、正常的支出,与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性质相同,是企业取得经营收入实际发生的经济负担,符合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因此,企业...

  • 企业在缴纳土地增值税前扣除的费用支出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

  • 土地增值税是可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 已经在所得税前扣除的预交土地增值税,经清算属于多缴而应退回的土地增值税,应在清算的当期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反之,经清算属于少缴而应补交的土地增值税,应及时补交,作为补交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抵减项目计算企业所得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

  • 答案是肯定的。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企业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因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无法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预征土地增值税。待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各地制定具体办法。国税发[2009]31号《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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