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从境外分得利润双方有所得税率差境内需要补缴所得税吗

股东从境外分得利润双方有所得税率差境内需要补缴所得税吗
  • 抵免限额= 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 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第八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所称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第九条规定,在计算实际应抵免的境外已缴纳和间接负担的所得税税额时,企业在境外一国(地区)当年缴纳和间接负担的符合规定的所得税税额低于所计算的该国(地区)抵免限额的,应以该项税额作为境外所得税抵免额从企业应纳税总额中据实抵免;超过抵免限额的,当年应以抵免限额作为境外所得税抵免额进行抵免,超过抵免限额的余额允许从次年起在连续五个纳税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根据上述规定,对境内居民企业取得的境外所得(香港地区参照执行)实行抵免政策,包括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计算举例说明如下:
    假设大陆母公司(适用高新15%税率),境内所得1000万元,香港子公司(适用税率16.5%),2012年汇回母公司股息83.5万元,在香港公司不纳预提所得税。【摘要】
    你好,百度律师为您服务。我在了解您稍等。【回答】
    你好,您的情况我已经了解了。对于您的这个情况。问:母公司(为境内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15%)从香港全资子公司(所得税税率16.5%)的利润是否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
    答:贵公司的问题涉及境外所得抵免计算。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 境外的应税所得;
    第二十四条规定,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 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
    第七十【回答】
    抵免限额= 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 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第八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所称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第九条规定,在计算实际应抵免的境外已缴纳和间接负担的所得税税额时,企业在境外一国(地区)当年缴纳和间接负担的符合规定的所得税税额低于所计算的该国(地区)抵免限额的,应以该项税额作为境外所得税抵免额从企业应纳税总额中据实抵免;超过抵免限额的,当年应以抵免限额作为境外所得税抵免额进行抵免,超过抵免限额的余额允许从次年起在连续五个纳税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根据上述规定,对境内居民企业取得的境外所得(香港地区参照执行)实行抵免政策,包括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计算举例说明如下:
    假设大陆母公司(适用高新15%税率),境内所得1000万元,香港子公司(适用税率16.5%),2012年汇回母公司股息83.5万元,在香港公司不纳预提所得税。【回答】
    1、还原计算税前所得:
    83.5÷(1-16.5%)=100(万元)。
    2、计算抵免限额:
    (1000+100)×25%×100÷(100+1000)=25(万元)。
    3、香港已纳税额:
    100×16.5%=16.5(万元)。未超限额,按此数额据实抵免。
    4、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1000+100)×25%-1000×10%-16.5=158.5(万元)。
    相当于:1000×15%+(100×25%-16.5)=158.5(万元),意味着分回的股息要补税。
    因香港的子公司为独立的法人而不是分公司,不适用财税〔2011〕47号文件的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规定,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有关问题补充明确如下:
    一、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回答】
    也就是说需要的具体情况您看一下我给您发的【回答】
  • 需要缴税,即对境外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我国与对方国家有税收协定的,可按照税收协定的规定。

  • 1.向境外股东分配税后利润,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

  • - 若股东为法人,分配利润时通常不需要考虑税金。- 若股东为自然人,分配利润时通常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上市公司股东可能按照10%的税率执行。- 对于境外股东,通常需要扣税,但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在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 利润分配的财务步骤:- 企...

  • (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根据财税(1994)20号,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外的个人股东分配股利,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 2、如果股东是自然人,分配利润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20%,但是现在上市公司按照10%执行,很多地方也就按照10%的税率执行了。3、如果是分配给境外,需要扣税。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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