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购买内部职工食堂的炊具设备能否抵扣?

一般纳税人购买内部职工食堂的炊具设备能否抵扣?

  •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用于非增值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内部职工食堂的炊具设备属于集体福利,所以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 》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购买内部职工食堂的炊具设备属用于集体福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 一、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1、要区分情况,有些是不计入工资薪金的,有些是要合并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1)由公司统一支出的,有合法票据的福利费、例如:探亲路费、食堂购入食品的发票等等,这个是不计入个人工资的;(2)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的,除了独生子女费、个人取得的福利费生活补助费、抚恤金...

  • 因此,该企业发放的员工伙食补助如果不属于上述范围,所以不能作为福利费,而应作为员工的工资薪金,员工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从工资薪金中列支,如果符合上述范围,则可以作为福利费列支,员工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伙食补贴是要全额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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