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要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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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情况如下:
1、其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是进口货物的行为已经发生。
2、其销售、进口的货物以及提供的劳务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3、其销售货物或是提供应税劳务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内的。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预缴增值税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当建筑企业在不同的地区提供建筑服务时,往往需要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这样做是为了平衡地区间的财政关系,确保税收的公平性。企业在进行异地建筑活动时,需要了解并遵守当地的税务规定,及时预缴相应的税款。2. 销售不动产的纳税人。对于销售...
预缴增值税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到预收款时。对于一些服务性质的行业,如建筑业、房地产业等,由于其提供的服务周期长,可能先收取客户的部分或全部款项,这种情况下需要预缴增值税。预收款发生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就已经产生,因此需要在此时预缴税款。2. 出口货物劳务的纳税...
首先,当纳税人进行跨县(市)的建筑服务时,无论服务的具体内容如何,都需要在服务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增值税预缴。建筑服务的性质决定了其涉及的地域范围较广,预缴税款有助于保障税收的及时入库。其次,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也需要在项目所在地进行增值税预缴。这主要是考虑到房地...
预缴增值税的情况主要包括:1. 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的情况。当企业在不同的地区提供建筑服务时,往往需要预缴增值税。这是因为建筑服务涉及的地域广泛,可能存在税务管理上的复杂性,预缴增值税可以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地缴纳。2. 销售不动产的情境。当企业销售其持有的不动产时,通常也需要预缴增值税。这是...
预缴增值税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时,收到预收款后需要预缴增值税。在建筑行业中,由于项目周期长、资金回流慢,为了保障税收的及时性和公平性,对于建筑服务提供者收到的预收款,需要按照规定预缴增值税。2. 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时,在收取租金后也需要预缴增值税。出租不动产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