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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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准抵扣的进项税额,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全面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具体是: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混用固定资产可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6、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
政策依据一:修订后的《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政策
依据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一般的是用于职工福利的,业务招待的。
法律分析:是指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等。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
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范围是:1、纳税人购进劳务或货物等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等规定的;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3、以及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劳务等。【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
法律分析:第一种情况:用于简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第二种情况: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第三种情况: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
四、非正常经营活动的支出 企业在非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支出,如因违反法律而支付的罚款、滞纳金等,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也是不能抵扣的。因为这些支出并非与企业的正常经营直接相关,所以不允许在增值税中进行抵扣。以上几种情况就是常见的不能抵扣的增值税情况。企业在核算增值税时,务必注意这些不能抵扣的...
一、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果企业提供的服务属于应税服务,其所产生的进项税额是不允许抵扣的。这主要是为了避免企业通过税务手段来逃避纳税义务。这里的应税服务通常指的是一些销售行为所产生的服务,比如咨询、设计等服务都属于应税服务范畴。对于这部分的增值税,企业需要自行承担。二、非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