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视同销售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 一是该行为是否增值,二是该行为对内还是对外。1、如果经济行为导致增值,则属于视同销售。例如,生产的产品和委托加工的产品无论对内的消费、职工福利、用于非应税,还是对外的分配、捐赠、投资行为,都属于视同销售,应当计算销项税。2、如果经济行为没有发生增值,则进一步分析该行为是对内行为,还是对外行为。如果是对企业内部的,那么就属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形;如果是对企业外部的,则属于视同销售。购进的材料没有发生增值,那么将其用于消费、职工福利、非应税等针对企业内部方面,则属于进项不得抵扣的情形;如果将购进的材料,用于针对企业外部的分配、捐赠、投资等方面,则属于视同销售的情形,需要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视同销售可以抵扣进项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视同销售的涉税处理,与企业正常的销售是一样的,即按照视同销售的金额和适用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与其相关的购进货物取得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拓展资料: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行为,其实质是保证增值税税款抵扣制度的完善和链条完整,不至于因为企业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或者委托销售代销货物等业务行为的发生,而导致各相关业务环节税款抵扣链条的中断。法律依据: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 法律分析:当然可以抵扣。这种不属于非正常损失、集体福利、娱乐服务、居民日常服务等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是完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税法上并没有规定说视同销售的货物就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1)...

  • 法律分析:视同销售可以抵扣。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上都有视同销售的概念,但是范围是不同的。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本质为增值税“抵扣进项并产生销项”的链条终止,比如将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用于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等,而会计上没有做销售处理;企业所得税上的视同销售,代表...

  • 视同销售可以抵扣进项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视同销售的涉税处理,与企业正常的销售是一样的,即按照视同销售的金额和适用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与其相关的购进货物取得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行为,其实质是保证增值税税款抵扣制度的完善和链条完整,不至于因为企业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

  • 视同销售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视同销售的涉税处理,与企业正常的销售是一样的,即按照视同销售的金额和适用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与其相关的购进货物取得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中的视同销售行为具体如下: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

  • 视同销售可以抵扣进项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视同销售的涉税处理,与企业正常的销售是一样的,即按照视同销售的金额和适用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与其相关的购进货物取得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行为,其实质是保证增值税税款抵扣制度的完善和链条完整,不至于因为企业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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