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税费怎么计算?

文化事业建设税费怎么计算?
  • 如果5万是属于可扣除的部分,就用10万-5万=5万/1.03*3%=1456.31元,只要是和本项广告业务相关的广告发布、制作都应该是可以扣抵的。
  •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第三条、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第四条、按规定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费额:
    应扣缴费额=支付的广告服务含税价款×费率

    扩展资料:
    文化事业建设费账务处理:
    1、直接缴纳的:
    借:税金及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2、先计提后缴纳的
    借:税金及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
    贷: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借: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文化事业建设费
  •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
    计算公式如下: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的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并分别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征收广告服务业的增值税、娱乐业的营业税时一并征收。

    扩展资料征收管理
    (一)缴费义务时间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义务发生时间,为缴费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二)缴费期限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与缴费人缴纳营业税的期限相同。扣缴义务人解缴期限,与解缴营业税的期限相同。
    (三)缴纳地点
    文化事业建设费应当在提供娱乐业、广告业劳务的发生地,向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文化事业建设费
  •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
    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该税种的纳税义务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是市区、县城、乡村不同,分别规定为7%、5%、1%,以上述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三税同时缴纳,由地方人民政府安排,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具有地方附加税性质。

    扩展资料:
    1、受理部门:
    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2、办理时限
    (一)纳税人办理时限
    从事娱乐业和广告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申报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受理后即时办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文化事业建设费
  • 符合规定的广告制作费可以抵扣,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算公式: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按规定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费额:应扣缴费额=支付的广告服务含税价款×费率,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发生时间和缴纳地点,与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相同。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扩展资料: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的通知
  • 文化事业建设税费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扩展资料:一、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 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
    三、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四、按规定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费额:
    应扣缴费额=支付的广告服务含税价款×费率
    五、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发生时间和缴纳地点,与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相同。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六、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与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期限相同。
    文化事业建设费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应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文化事业建设费
  • 你的计算方法是错误的,正确的是应该是:
    营业额100W*文化事业建设费税率3%
    减除成本适用计算企业所得税。
  • 具体来说,一般纳税人的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算公式如下: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这项费用是由国家税务局在征收增值税时一并收取的。原本,这一费用是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但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改为由国家税务局征收。“营改增”后,广告设计业需按“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税目缴纳增值税。

  • 应交税额=计税销售额×3%。例如,广告公司上月业务中,100000元含税广告发布收入减去20000元含税支付费用后的差额,乘以3%再乘以50%,即为需缴纳的1200元。五、申报步骤 1. 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2. 进入【非税收入申报】;3. 选择【文化事业建设费(广告业)】;4. 填写本月(期)数栏次1【...

  • 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缴费人应当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和规定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应缴费额=应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3%。

  •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的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并分别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征收广告服务业的增值税、娱乐业的营业...

  • 文化建设事业费即文化事业建设费,其计税依据为单位提供广告服务后所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并按照3%的费率进行计算。其中文化事业建设费中的计费销售额指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缴纳义务人需要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