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轿车企业生产领用的外购轮胎的已纳消费税能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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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税法规定,外购已税汽车轮胎用于生产小汽车的,不执行消费税抵扣政策。因此,外购汽车轮胎已纳消费税不得从小汽车应交的消费税中抵扣。
用于生产产品,先计入原材料,领用后计入生产成本 用于修理更换,先计入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领用后计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已税汽车轮胎连续生产的小汽车不能扣除外购已纳消费税,因为:1、税法规定,将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进口的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2、 而且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对从商业企业...
当月小汽车领用轮胎金额=25+50-10=65万 准许抵扣的消费税额=65*3%=1.95万。对于当期领用消费税应税消费品金额的计算,是采用期初库存+本期购进-本期结余的倒挤的方式确定的。
用轮胎生产除轮胎以外的其他应税消费品,例如:小轿车、摩托车;这就要认定为‘视同销售’了,属于你进口后直接销售。你用轮胎装配进小轿车、摩托车,然后销售的时候对小轿车、摩托车缴纳的消费税,不能用进口轮胎时缴纳的消费税抵扣。用轮胎生产其他非应税消费品,不用再缴纳消费税了。
“制造费用”科目核算的是为组织和管理生产而发生的间接费用,如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生产设备的折旧费用等。制造费用是对生产成本细分后用于核算成本的科目,在期末时“制造费用”科目余额一般都要转入“生产成本”科目中。生产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三部分组成。直接材料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