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抵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以房抵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判决书生效开始,就发生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三条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截止时间的问题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民法典》(注: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A公司房产因法院出具判决书用于抵偿银行贷款,该抵债房产自法院判决书生效时起不再拥有房产的所有权,也就是房产的权利状态自判决生效起终止的当月末起,A公司不需要缴纳房产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 〔2003〕第089号)第二条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规定,(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因此,银行取得法院判决书但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而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那么银行不办理过户手续就不需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吗?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国家税务局关于签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 〔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法院判决书生效后,银行就拥有了房屋所有权,原则上取得所有权之日起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但是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对于该项房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并不明确,有的地方如广东省《关于银行系统接受企业以房地产抵押贷款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 〔2002〕641号)明确规定取得所有权之日起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截止时间的问题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 以房抵债需要缴纳税费包括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详细解释如下:一、契税 以房屋作为债务偿还方式时,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产权转移需要缴纳契税。契税的计税依据一般是以房屋的价值为基础,按照一定比例计算。二、增值税 在我国,以房抵债涉及到房屋产权的变更,这通常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的税率根据...

  • 如果您通过房屋抵债的方式获取了资金,那么这笔资金应该被视为收入并计入个人所得税范畴。因此,您需要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申报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另外,房屋抵债也需要进行抵押登记,在此过程中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等相关费用。具体费用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咨询专业...

  • 以房抵债需要交以下税种: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详细解释如下:1. 契税。当债务人将房屋抵债时,如果此房屋是个人或企业的主要资产并转移给债权人,这将被视为房屋交易,因此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契税。契税的税率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有所不同。2. 增值税。如果抵债的房屋原先是债务人...

  • 房屋权属抵债,要按同房屋买卖征税,涉及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接受方还有契税。增值税是按销售不动产开票缴纳,以资抵债,所得税:企业债务重组,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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