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公司上缴管理费是否缴纳税金?缴纳什么税金?

下属公司上缴管理费是否缴纳税金?缴纳什么税金?
  • 要看情况是否缴纳营业税。
    我们可以就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一、总分公司之间收取管理费的情况。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的解释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该规定解决了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可以单独作为纳税人问题,同时解决单位内部发生应税行为不纳税问题。内设机构通常不能单独用本机构的名义行使职权,要通过所从属的独立机构的名义来行使所赋予的职权。
      因此,对总分公司之间收取管理费或服务费,对收取一方如果是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则不缴纳营业税。
      二、母子公司之间收取管理费的情况。母子公司都是法人企业,均为营业税的纳税人,相互之间提供劳务应按正常的劳务进行处理,这一点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的规定是一致的,对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凡按上述合同或协议规定所发生的服务费,母公司应作为营业收入申报纳税,子公司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但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同时对母公司自行收取的管理费,应该属于服务性质的收费,应按“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三、向非居民企业支付管理费的情况。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对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的界定: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因此,对 境内企业接受境外企业的管理服务而支付的管理费,由于接受方在 境内,也应缴纳营业税。
  • 要看情况是否缴纳营业税。
    我们可以就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一、总分公司之间收取管理费的情况。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的解释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该规定解决了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可以单独作为纳税人问题,同时解决单位内部发生应税行为不纳税问题。内设机构通常不能单独用本机构的名义行使职权,要通过所从属的独立机构的名义来行使所赋予的职权。
      因此,对总分公司之间收取管理费或服务费,对收取一方如果是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则不缴纳营业税。
      二、母子公司之间收取管理费的情况。母子公司都是法人企业,均为营业税的纳税人,相互之间提供劳务应按正常的劳务进行处理,这一点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的规定是一致的,对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凡按上述合同或协议规定所发生的服务费,母公司应作为营业收入申报纳税,子公司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但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同时对母公司自行收取的管理费,应该属于服务性质的收费,应按“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三、向非居民企业支付管理费的情况。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对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的界定: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因此,对 境内企业接受境外企业的管理服务而支付的管理费,由于接受方在 境内,也应缴纳营业税。
  • 贷:管理费用-企业管理费 另外,管理费涉税问题,只有所得税扣除时有影响,不缴纳其他税。 如果要记入收入,就要缴纳相关的税金。所以,如果打算记入收入科目的话,就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凡符合提取管理费条件...

  • 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总分机构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上缴了管理费用之后,可以做下面的分公司分录。分公司分录:借:管理费用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生产成本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专项储备借:专项储备贷:银行存款拓展资料:会计分录是指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指明应借、应贷账户的...

  • 还有根据你说的这种情况,我分析你们集团不是汇总纳税,而是各分公司分别缴纳所得税的。1、这样总公司收取管理费时做其他业务收入,除年末并入利润总额缴纳所得税外,还要缴纳营业税及教育费附加和城建税的。2、分公司可以在税前列支,账务处理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上缴总部管理费”。你总公司应该有...

  • 不可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四十九条的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 母公司若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母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应属于服务性质的收费,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分公司向总公司上缴管理费如何作会计分录?分公司分录:借: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生产成本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专 项储备借:专项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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