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损失税前扣除证据材料

坏账损失税前扣除证据材料
  • 法律分析: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2、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3、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4、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5、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6、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7、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法律依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 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需提供以下手续:第一,完整的会计凭证。坏账损失需要通过会计凭证来记录,包括欠款凭证、坏账准备凭证等。第二,相关的证明文件。需要提供与坏账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欠款人的还款计划、法院判决书等。这些文件可以证明债务确实无法收回。第三,符合税法要求的申报材料。坏账损失扣除需要按照税法...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一)相关事项合同...

  •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从上述情况可知,公司是应收账款的损失,按规定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2.属于...

  • 3、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2)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造成的坏账损失,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3)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且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4)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

  • - 坏账损失的税前扣除在 是允许的,但要满足法定条件,否则扣除将被税务机关拒绝。- 税务部门在审核企业所提出的坏账损失扣除时,会对企业的凭证、追收努力等进行审查,确保所扣除的坏账损失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对于坏账损失的扣除条件和要求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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