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什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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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1)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税务机关行使此项职权时,可以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业务场所进行;必要时,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也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开付清单,并在三个月内完整退还。(2)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3)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4)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有关的问题和情况;(5)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税务机关在行使此项职权时,应持有税务分局开具的介绍信,并出示税务检查证。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一)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的情况。(二)调出发票查验。(三)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四)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五)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法...
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过程中,有权执行多项检查措施,确保发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具体而言,这些检查措施包括:检查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情况;调出发票进行查验;查阅与发票有关的所有凭证和资料;向涉及方询问相关问题和情况;在调查发票案件时,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案件相关...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明确指出,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领域享有如下权利:1. 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状况。2. 调取发票进行检查。3. 查阅与发票相关的凭证、资料。4. 向涉及发票的各方询问相关问题和情况。5. 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于与案件相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进行记录...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拥有严格的权利和职责:第三十一条,税务机关有权对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的行为进行详尽检查,包括:检查发票的全过程,例如印制、使用情况。调出发票进行实物检查。查阅、复制与发票相关的凭证和资料,以获取更多信息。向相关方询问发票相关...
首先,税务机关有权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的情况。这意味着,税务机关可以对发票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监督和审查,确保发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其次,税务机关有权调出发票进行查验。这项权力允许税务机关在必要时,将发票从企业或个人手中暂时收走,进行更详细的检查,以验证发票的真实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