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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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1)生产应税消费品
①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
②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③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④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①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受托方为消费税的扣缴义务人,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②委托方将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3)进口应税消费品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缴纳关税、进口消费税和进口增值税,由海关代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4)零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含铂金)、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①纳税人从事零售业务的,在零售时纳税。
②金银首饰的带料加工、翻新改制、以旧换新等业务,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但金银首饰的修理和清洗,不缴纳消费税。
③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在移送时缴纳消费税。
(5)批发销售卷烟。
①自 2015 年 5 月 10 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 5%提高至 11%,并按 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②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不缴纳消费税。
③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环节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法律分析:消费税征税范围是什么:(一)生产应税消费品(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三)进口应税消费品(四)零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钻)。零售的应税消费品注意三个问题:范围;税率;包装物的处理(五)批发应税消费品(卷烟)。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
法律分析:消费税征税范围是:(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钻)。零售的应税消费品注意三个问题:范围;税率;包装物的处理 (五)批发应税消费品(卷烟)。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
法律分析: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
法律分析: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有: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十一种商品。法律依据:《消费税新增和调整税目征收范围注释》 第八条 化妆品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美...
法律分析: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消费税包括以下应税消费品: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