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消费税征税范围是根据什么原则确定的?

我国的消费税征税范围是根据什么原则确定的?
  • 确定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总原则是:立足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消费政策和产业政策,充分考虑人民的生活水平、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状况,注重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并适当借鉴国外征收消费税的成功经验和国际通行做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流转税格局调整后税收负担下降较多的产品o目前我国工业领域中的流转税收入主要集中在卷烟、石化、化工、电力、冶金、汽车等几个工业部门(占50%),加之原流转税税率设计极不规范,税率档次多,税负相差悬殊,实行规范化的增值税以后,必然有一些高税率的产品税负下降,为了确保改革以后财政收入不减少,需要通过消费税、资源税拿回来。
    2.非生活必需品中一些高档、奢侈的消费品D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等。通过对奢侈品征收消费税,可以调节收入水平,体现多收入多缴税的原则。
    3.从保护身体健康、生态环境等方面需要出发,不提倡也不宜过度消费的某些消费品。如烟、酒、酒精、鞭炮、焰火等。对这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可以抑制其消费。
    4.一些特殊的资源性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对汽油、柴油征收消费税,并实行较高税率,一是因为它们是不可再生资源,需要限制无度消费;二是中间环节利润大,征收的是"倒爷"费;三是污染城市环境;四是国际惯例亦是如此。
    按照上述原则,在种类繁多的消费品中,列入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消费品并不很多,大体上可归为五类: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身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妆品、贵重首饰、珠宝玉石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油品。第五类: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并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可以根据国家的政策和经济情况及消费结构的变化适当调整。例如,从2006年4月1日起,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就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新的税目。目前,我国消费税征收范围的确定主要体现了以下两个特点:一是消费税是选择部分消费品列举品目征收的。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与增值税的部分征税范围是交叉的。也就是说,对消费税列举的税目的征税范围,既要征收消费税,同时又要征收增值税。
    二是凡在我国境内生产和进口属于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消费品都需要缴纳消费税,但是,为了平衡税收负担,堵塞税收漏洞,对于那些未体现销售而发出、使用和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亦视同销售,将其纳入了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注会税法上有的
  • 法律分析:消费税征税范围是什么:(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钻)。零售的应税消费品注意三个问题:范围;税率;包装物的处理 (五)批发应税消费品(卷烟)。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为 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 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 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 人...

  •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附带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来确定。具体涵盖的品类包括:香烟、白酒与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与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与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消费税暂行条例》附带的《消...

  •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根据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需求,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鼓励合理消费,同时兼顾财政需求。主要根据国内外经验确定,确保基本生活必需品免受征税影响。消费税主要针对以下五类消费品征收:第一类是可能对健康、社会秩序、环境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和烟花等。第二类是奢侈品和...

  • 现行消费税征收的范围,是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状况、产业政策、消费政策以及人民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以及国家财政的需要,并借鉴了国外成功经验和通行惯例而确定的。消费税暂行条例共设置了十一个税目,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石、鞭炮及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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