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

疫情期间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
  • 一、正面回答疫情期间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1、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3、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4、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5、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等。二、分析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企业预期收益,减少支出,用于扩大再生产。由于企业发展创新也会面临诸多不确定性的市场风险,这也往往是制约企业进行战略创新决策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既定风险条件下,追求的都是较高的期望回报率,而税收损失在税前扣除按一定比例能减免,税收优惠政策也是决策的重要支撑。三、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的影响?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成本。企业需要在不断创新中发展,停滞不前终会被淘汰出局。市场竞争激烈,创新有关的各种投入,包括人力,资金,设备,税收等等,所以税收是可以通过资金的形式影响各个环节,其他如人力,管理,财务等费用可以从自身结构优化解决。而企业的税收问题需要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合理的降低综合成本,避免税务风险。
  • 九、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用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动企业以创新引领发展。十、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延期到2023年12月31日。十一、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

  • 疫情之下,国家出台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包括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防疫工作者和医务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税等。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在 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

  • 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

  •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1、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2、自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免...

  • 一、正面回答疫情期间一般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有:1、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在现行结转5年的基础上,再延长3年;2、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快递收派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3、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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