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   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x0d\x0a  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优惠,土地优惠,外商税收,地区优惠,投资优惠等。\x0d\x0a  一、税收优惠\x0d\x0a  1、 开发区内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企业所得税实行“二免三减半”的优惠,即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新办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或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头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由开发区财政补贴相当于企业当年缴纳所得税开发区财政留成部分的100%;第六年至第十年由开发区财政补贴相当于企业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开发区财政实际留成部分的50%。开发区财政在企业收回投资(根据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定的投资回收时间确定)以前补贴企业当年缴纳所得税开发区财政实际留成部分的30%以上。\x0d\x0a  2、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当年所缴纳的营业税在5万元以上,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前二年由开发区财政补贴该企业当年度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开发区实际留成部分的50%,第三年起由开发区财政补贴该企业当年度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开发区财政实际留成部分的30%,直至企业收回投资(根据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定的投资回收时间确定)。\x0d\x0a  3、 外商投资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前二年由开发区财政补贴该企业当年度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开发区实际留成部分(12.5%)的50%(6.25%),第三年起由区财政补贴该企业当年度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开发区实际留成部分(12.5%)的30%(3.75%),直至企业收回投资(根据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定的投资回收时间确定)。\x0d\x0a  4、 在开发区内注册、区内生产经营并纳税,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内资企业参照以上标准执行。\x0d\x0a  5、在区内注册并纳税的区外企业与外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x0d\x0a  二、土地优惠\x0d\x0a  1、 企业受让土地使用权, 在统一价格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的投资规模、科技含量、税收预期等情况,由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实行弹性地价。\x0d\x0a  2、 生产型工业企业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 可向开发区申请租用短期土地使用权,其标准为:租用年限5年以下(不含5年)的,租用费为600元/亩·年;租用年限5年以上的,租用费为1000元/亩·年。一次性签订合同, 租用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租用费用一次性付清。\x0d\x0a  3、 外商投资建设和经营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可以充分利用该设施的优势,依法经营项目一定范围内的服务设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交通基础设施沿线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经营,并在出让地价上享受优惠。\x0d\x0a  4、 对外商以合作形式投资到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可以同等金额的土地使用权予以补偿,土地出让价可按现行地价减免15%。\x0d\x0a  5、 外商一次性投资4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用地,按政府指导价本市级留成部分优惠50%,一次性付款的再优惠5%。\x0d\x0a  6、 对内资企业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用地, 与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x0d\x0a  三、外商税收\x0d\x0a  1、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除了属于石油、天然气、稀有金属、贵重金属等资源开采项目的,由国务院另外规定以外,实际经营期限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界所得税。\x0d\x0a  2、 对从事农业、林业、牧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和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依照规定享受“二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待遇期满后,经企业申请,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在以后的十年内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至30%的企业所得税。\x0d\x0a  四、地区优惠\x0d\x0a  1、沿海经济开放区\x0d\x0a  对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属于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项目,或者外商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或者属于能源、交通、港口建设项目的,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免征地方所得税。\x0d\x0a  2、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x0d\x0a  对设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可以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x0d\x0a  3、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税收优惠\x0d\x0a  ①对外商投资兴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按照税法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属于已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产品出口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x0d\x0a  ②对外商投资兴办的先进技术企业,在按照税法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半后的税率低于10%的,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先进技术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x0d\x0a  4、再投资税收优惠\x0d\x0a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的税款。如果直接再投资兴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的,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五年的,应当缴回已退的税款。\x0d\x0a  五、投资优惠\x0d\x0a  1、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x0d\x0a  2、下列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x0d\x0a  a、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给 政府和 国家银行的利息;\x0d\x0a  b、外国银行按照优惠利率贷款给 国家银行的利息,包括外国银行按国际银行同夜间拆放利率,贷款给 国家银行和国务院批准对外经营外汇业务的信托投资公司,所取得利息;\x0d\x0a  c、 公司、企业和事业单位购进技术设备和商品,由对方国家银行提供卖方信贷,中方按不高于其卖方信贷利率延期付款所付给卖方转收和利息;\x0d\x0a  d、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九九五年底以前,同 公司、企业签订信贷合同或贸易合同,提供贷款、垫付款和延期付款所取得的利息,在合同有效期内,可以减按1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其中,由中方用产品返销还款付息或提供资金条件优惠,利率低的,经申请批准,可以免征所提税。\x0d\x0a  3、为科学研究、开发能源、开展交通事业、农林牧业生产以及开发重要技术提供专用技术所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经国务院税务主官部门批准,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或者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所得税。
  • 一、正文回答开发区内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企业所得税实行二免三减半的优惠,即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新办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或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头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二、分析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按15%征收,3%地方所得税免征,经营期在15年以上,从事港口、码头等能源、交通建设企业,从获利年度算起,第一年开始直至第五年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开始至第十年则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到期满后的出口产品产值达到了当年一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按10%税率征收,先进技术型的企业延长3年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三、外资企业的税收有那些?1、营业税,营业税主要是对科技服务类企业征收的,这也是外资企业需要缴纳的主要税种之一,一般是按照自己开的发票的5%来纳税;2、增值税;3、企业所得税;4、个人所得税外资企业的员工,在其工资达到一定的基数以后,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 第三类优惠为设立在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位于特定城市的老市区、沿海经济开放区的企业,减按15%税率征税。若企业投资于能源、交通、港口、码头或国家鼓励的其他项目,则可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第四类政策针对出口导向型企业,若企业出口产值占比达到当年产值的70%,则可减半征...

  • 外资企业在所得税方面享受广泛优惠。例如,在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在特定区域设立且经营期超过10年的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获利年度起连续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下来的2年减半征收。此外,还有针对外国投资者的再投资退税政策,符合条件的...

  • 1. 对在开发区内生产型的外商投资企业,若其经营期限超过10年,则可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即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下来的三年减半征收。对于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且经营期达15年以上的新办外商投资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可在获利年度起头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

  • 1. 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在开发区内,对于经营期超过10年的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将实行“二免三减半”的优惠。2. 除此之外,税收优惠政策还涵盖土地优惠、外商税收优惠、地区优惠以及投资优惠等方面。3. 根据《 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四条,外国投资者在 境内的投资、...

  • 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四个关键领域:1. 关于进口,为生产高新技术产品,外资企业进口自用设备及相关技术、配件,除特定商品外,可享受免税政策。具体包括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适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的设备和技术引进。2. 技术改造和研发中心的进口设备,符合条件的可按照国发[1997]37号文件,...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