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是如何规定兼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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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增值 税暂 行条例第三条、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税法规定兼营行为的征税办法是,纳税人若能分开核算的,则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不能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营业税。这一征税规定说明,在兼营行为中,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货物或劳务不论是否分开核算,都要征增值税,没有筹划余地;而对营业税的应税劳务,纳税人可以选择是否分开核算,来选择...
按照《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增值 税暂 行条例第三条、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
兼营行为是指纳税人在从事主要经营活动的同时,还经营其他业务的行为。详细解释如下:兼营行为的定义 在税法领域,兼营行为指的是一个企业不仅在主要业务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还同时涉足其他业务的行为。主要经营活动是指企业主要的收入来源或主营业务,而兼营行为则是企业在主营业务之外,进行的其他相关的或...
税法规定,兼营行为应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营业额,并据此计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未能准确区分或核算的,将对所有涉及项目一并征收增值税。税法为兼营行为的征税提供了明确规则,但纳税主体的经营决策则由自身决定,可通过结合税法规定,合理合法调整经营策略,以达到节税目的。兼营行为的纳税筹划难点在于同时涉及增值...
税法规定,兼营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者,从高适用税率。混合销售行为,指的是同一项销售中涉及货物和服务,根据财税规定,货物销售者如非以货物销售为主,应按服务缴纳增值税;反之,则按货物销售缴纳增值税。判断是否为混合销售,关键在于确定销售行为是否为同一项,是否直接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