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弥补亏损需要注意什么?

企业弥补亏损需要注意什么?
  •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七点注意一、弥补亏损的时间期限为五年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如果外资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收优惠是从获利年度开始计算的,其开始获利的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获得利润的纳税年度。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以依照税法规定逐年结转弥补,以弥补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为开始获利年度。二、企业可以自行弥补亏损,不需要税务部门审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189号),企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亏损时,需要税务机关审核才能弥补。自2004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082号)取消了这一审核规定,取消该审核项目后,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包括预缴申报和年度申报)可自行计算并弥补以前年度符合条件的亏损。虽然审核取消,但税务机关将会着重加强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三、预缴税款时可以直接弥补亏损内资企业所得税法(国税发[2004]082号)规定,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包括预缴申报和年度申报)可自行计算并弥补以前年度符合条件的亏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按照税法规定预缴季度企业所得税时,首先应弥补企业以前年度所发生的亏损,弥补亏损后有余额的,再按其所适用的税率预缴季度企业所得税。四、企业改制重组后可以延续弥补亏损为了鼓励一些企业改制重组,税收政策对一些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原来的亏损,可以由改制后的企业弥补。在内资企业所得税政策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规定,企业免税合并时,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被合并企业合并以前的全部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担,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果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可由合并企业继续按规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与被合并企业资产相关的所得弥补。具体按下列公式计算:某一纳税年度可弥补被合并企业亏损的所得额=合并企业某一纳税年度未弥补亏损前的所得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合并后合并企业全部净资产公允价值)。该文件同时规定,企业免税分立中,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被分立企业已分离资产相对应的纳税事项由接受资产的分立企业承继。被分立企业的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离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接受分离资产的分立企业继续弥补。
  • 对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不得弥补当期及以前年度应税项目亏损;当期形成亏损的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也不得用当期和以后纳税年度应税项目所得抵补。

  •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七点注意一、弥补亏损的时间期限为五年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如果外资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收优惠是从获利年度开始计算的,其开始获利的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生产...

  • 税前弥补亏损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亏损的弥补期限为五年。如果纳税人出现年度亏损,可以从下一个纳税年度的所得中逐年弥补,最长不超过五年。外资企业的减免税收优惠计算从开始获利的年度开始,即使企业初期有亏损,也可逐年结转弥补,以获利年度作为计算的起点。其次,企业自行弥补亏损无需税务部门审批。...

  • 减免收入及所得不得弥补应税亏损,应税所得也不得弥补减免所得。例如,某企业免税收入50万元,减免所得-30万元,应税亏损-10万元,免税收入可弥补减免所得,但剩余部分不得用于弥补应税项目亏损,应税亏损可结转至以后年度弥补。税务机关对企业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例如,某企业2009...

  • 1. 亏损弥补的策略之一是利用税收折扣。亏损企业可以在下一个财政年度通过减少应缴的所得税来获得补偿。2. 若下一个财政年度的利润仍然不足以弥补亏损,企业还有五个额外年份进行弥补。3. 需要注意的是,采用税收折扣弥补亏损时,补偿金额会直接从当前应缴纳的所得税中扣除。4. 另一种弥补亏损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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