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年进出口退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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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税审核期为12个月的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在审核期期间出口的货物,应按统一的按月计算免、抵、退税的办法分别计算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税务机关对审核无误的免抵税额可按现行规定办理调库手续,对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暂不办理退库。对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的应退税款,可在退税审核期期满后的当月对上述各月的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一次性退给企业。 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是指在2002年1月1日后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单独核算、有实际生产能力三要素后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未满12个月的生产企业,该“出口业务”不含间接出口业务。 文件依据:国税发[2003]139号第八条
对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除本条第2款、第3款规定外,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发生的应退税额,不实行按月退税的办法,而是采取结转下期继续抵顶其内销货物应纳税额。12个月后,如该企业属于小型出口企业,则按本通知第9条有关小型出口企业的规定执行;如该企业属于小型出口企业以外的企业,...
“第一年出口的企业是没有退税的,国内也不需要缴税,即:不缴不退”。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只要办理了出口退税的有关手续,提供出口退税交给专管员的资料:1、出口退税专用袋或档案袋(上面标明公司名称、海关编号、申报年月和批号)。2、出口退税日常申报(明细)表装订册(里面一般把出口退税汇兑申报表...
初次进行出口业务,首先需前往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办理出口退税手续,准备齐全资料即可在一天内完成。已从事进口业务的企业,电子口岸应已办理完毕。还需至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办理出口退税流程相对简单。所有进项发票需进行认证,与常规业务操作一致,但须在退税前完成...
” 2、第2个问题,见国税发2002 11号:“(五)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的出口业务,不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从第13个月开始按免抵退税计算公式计算当期应退税额。”
五、报关单号: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系统提示“海关数据中无此报关单号”是由于企业申报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或《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出口货物报关单号”中填报的报关单号未在海关数据中找到。可能是该笔报关单的海关信息还未传送到税务机关或者报关单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