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股不同利能否纳入合并报表?

同股不同利能否纳入合并报表?
  •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四条规定,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 (二)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三)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四)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五)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根据上述规定,F公司应按上述规定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六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规定,控制通常具有以下特征: 1、控制的主体唯一的,不是两方或多方。 2、控制的内容是另一个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这些财务和经营政策一般是通过表决权来决定的。 3、控制的性质是一种权力,是一种法定权力,也可以是通过公司章程可协议,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授予的权力。 4、控制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包括增加经济利益、维持经济利益、保护经济利益或者降低所分担的损失等。 根据上述规定,F公司对A公司拥有60%的股权,但F公司不能按出资比例取得红利,行使权利。
  •   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一)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二)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1、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三)在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应当考虑企业和其他企业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当期可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无论是小规模的子公司还是经营业务性质特殊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二、合并财务报表是指由母公司编制的,将母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综合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报表。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
      三、报表组成
      合并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下同);
      (5)附注。
      四、分类
      对合并财务报表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一)按编制时间和目的不同进行分类
      (1)股权取得日合并报表
      (2)股权取得日后合并报表
      (二)按反应的具体内容不同进行分类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4)合并现金流量表
      五、报表区别
      合并财务报表与个别财务报表相比较有以下特点:
      (1)反映的对象不同;
      (2)编制的主体不同;
      (3)编制基础不同;
      (4)编制方法不同。
      六、合并程序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程序:
      (一)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前,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另行编报财务报表。同时,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使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二)编制合并工作底稿
      合并工作底稿的作用是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提供基础。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对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各项目的金额进行汇总和抵销处理,最终计算得出合并财务报表各项目的合并金额。
      (三)编制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
      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将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有关项目的影响进行抵销处理。编制抵销分录,进行抵销处理是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关键和主要内容,其目的在于将个别财务报表各项目的加总金额中重复的因素予以抵销。
      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的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借记或贷记的均为财务报表项目(即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表项目、现金流量表项目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而不是具体的会计科目。比如,在涉及调整或抵销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均通过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项目,而不是“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来进行调整和抵销。
      1.编制调整分录
      (1)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①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应当根据母公司在购买日设置的备查簿中登记的该子公司有关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使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等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应有的金额。
      ②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情况下,则需要考虑重要性原则,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将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进行调整。
      2.编制抵销分录
      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的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借记或贷记的均为财务报表项目(即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表项目、现金流量表项目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而不是具体的会计科目。
      (四)计算合并财务报表各项目的合并金额
      在母公司和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各项目加总金额的基础上,分别计算出合并财务报表中各资产项目、负债项目、所有者权益项目、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等的合并金额。其计算方法如下:
      1.资产类各项目,其合并金额根据该项目加总金额,加上该项目抵销分录有关的借方发生额,减去该项目抵销分录有关的贷方发生额计算确定。
      2.负债类各项目和所有者权益类项目,其合并金额根据该项目加总金额,减去该项目抵销分录有关的借方发生额,加上该项目抵销分录有关的贷方发生额计算确定。
      3.有关收入类各项目和有关所有者权益变动各项目,其合并金额根据该项目加总金额,减去该项目抵销分录的借方发生额,加上该项目抵销分录的贷方发生额计算确定。
      4.有关费用类项目,其合并金额根据该项目加总金额,加上该项目抵销分录的借方发生额,减去该项目抵销分录的贷方发生额计算确定。
      (五)填列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合并工作底稿中计算出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类以及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的合并金额,填列生成正式的合并财务报表。
  •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四条规定,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 (二)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三)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四)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五)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根据上述规定,F公司应按上述规定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六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规定,控制通常具有以下特征: 1、控制的主体唯一的,不是两方或多方。 2、控制的内容是另一个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这些财务和经营政策一般是通过表决权来决定的。 3、控制的性质是一种权力,是一种法定权力,也可以是通过公司章程可协议,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授予的权力。 4、控制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包括增加经济利益、维持经济利益、保护经济利益或者降低所分担的损失等。 根据上述规定,F公司对A公司拥有60%的股权,但F公司不能按出资比例取得红利,行使权利。
  • 2、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虽然持股超过50%,但重大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决定,你方董事只占了五分之二不实际控制该公司只能算作重大影响,不纳入合并报表;如果你还有其他子公司的话,你和该联营企业有内部交易应该纳入合并编制该交易的抵消分录(仅该笔内部交易) 合并报表有非常硬性的条件,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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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即,只要是由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不论子公司的规模大小、子公司向母公司转移资金能力是否受到严格限制,也不论子公司的业务性质与母公司或企业集团内其他子公司是否有显著差别,都应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 明确答案:在财务领域,并表通常指的是在特定条件下将多个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并为一个统一的报表。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以下场合:详细解释:1. 控制与被控制关系:当一家公司拥有另一家公司足够的股份,能够对其经营决策产生影响时,前者可以并表后者的财务报表。这是因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需要对被控制公司的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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