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超出经营范围的处理方法?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超出经营范围的处理方法?
  • 开具专用发票,一定要谨慎。超出经营范围,不要开具。最好先变更经营范围。
  •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超出经营范围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据此,判断超范围经营可否开具发票的关键在于:业务是否真实,票货是否一致,与实际交易是否相符。
      截至目前,国家税务总局从未明确规定过超越经营范围发生的业务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有些地区,税务机关曾规定过超出其经营范围 专用发票的情形。比如:《湖南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所为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专用发票暂行办法》(湘税发[1994]032号)第四条(四)规定:税务所窗口开票人员如发现纳税人要求 的货物超出其经营范围,或 的销售额与纳税人实际情况不符等疑点时,应及时与管理该企业的专管员联系并向所长报告,通过核实批准后,方可 专用发票。
      因此,建议企业发生超范围经营开具发票此类情况,应先与当地主管税务部门沟通,咨询当地对超范围经营开具发票是否有本地规定。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际经营了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没有的业务,但业务是真实发生的,票货一致,而当地税务部门也未规定超越范围经营开具发票的行为为禁止,企业是可以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购货方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一)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上列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二)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私自印制专用发票;3、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4、借用他人专用发票;5、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开具专用发票;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7、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有上列情形的,如已领购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和 IC卡。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认为贵公司如发生规定中情形之一,税务机关不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有依据的。在实际征收管理工作中,税务工作人员做出的任何行政执法行为都必须依法进行,而无权根据自已的判断做出任何行政执法行为。

    理解: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内容与公司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上明确的经营范围肯定要相一致。一般情况下,营业范围>开票内容,如果个别不经常发生的、发生金额较小的业务是可以开具的,但如果该业务占公司业务的比重较大,与营业执照登记的范围大相径庭时(比如占营业收入50%以上),则需要及时变更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上的营业范围。
  • 若果以后还有这种业务而且很多的话· 你就去变更你的经营范围,如果就一两次的话你去税务局 ,但是你的进项税额不够多的话 你这一部分就的给你人家 交税
  • 找代理公司变更企业经营范围,都容易过
  • 开具专用发票,一定要谨慎。超出经营范围,不要开具。最好先变更经营范围
  • 你需要先变更经营范围,然后再开
  • 因此,上述公司收取的加工费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一项时,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可以开具为加工费,并依法缴纳增值税。如果公司长期从事该项业务,且经营范围中没有这一项,属于超范围经营,建议公司的相关人员及时到工商局去办理增项业务(变更经营范围),然后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手续。

  • 二、经营范围越多越好 经营范围不是越多越好的,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不能自行开具发票,需要到税务局去 发票。有些财务人员为了省麻烦,把能想到的经营范围都写上了。有些经营范围无法享受税收优惠。三、经营范围随意抄 在网上,随处课件各行各业的经营范围。但是一帆财税建议,这种帖子看看就好了,别...

  • 1、营改增后,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需开外出经营证明。2、相关知识:为切实做好税源管理工作,减轻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办税负担,方便纳税人异地经营,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优化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外出...

  • 申请企业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电话0750-329×××,地址为江门市蓬江区五邑大道××号。在申请事项中,需特别注意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包括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拆本使用发票、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批准携带、运输空白发票、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等。对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

  • 二、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1. 走逃(失联)企业存续经营期间,若出现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情况,所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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