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1优惠政策截止日期
- 2020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税率3%降至1%政策延长至年底12月。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 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 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 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 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 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 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延期到2023年12月31日。六、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延期到2023年12月31日。七、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八、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迟弊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
疫情期间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征收率政策会继续执行,增值税免税政策会做部分调整。法律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第五条 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共交...
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优惠政策1、在2022年3月31日前,小规模纳税人继续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优惠;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2、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
法律分析:疫情减按1%政策如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 。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
具体情形:1、因为疫情原因,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允许小规模纳税人减按一个点开具发票,包括专票在内,都可以开具一个点的发票。2、1个点指的是增值税1%,这种票说明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出来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1%或3%。要注意1%这个税率是疫情期间的优惠政策,到2021年末是否继续沿用还没有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