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扣税标准是多少
-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条件和标准
1.政策享受的条件
如果您赡养的老人年满 60 周岁(含),即可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这里的老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扣除的标准和方式
如果您是独生子女,则每月扣除 2000 元。如果您不是独生子女,则需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 2000 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每月最多扣除不能超过 1000 元;具体分摊时,可兄弟姐妹平均分摊,也可以约定分摊或由老人指定分摊。其中,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要您和兄弟姐妹签分摊协议留存备查。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
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 60 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4.需留存备查的资料
如果您是非独生子女,并且采取了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的扣除方式,则需要注意留存好相关书面协议等资料,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查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 烟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获个人所得税最新通知、年度汇算办理入口、办理指南、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个税计算器等。 -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方法: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全额扣除。非独生子女的,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那么,6项专项附加扣除到底怎么扣呢?税务总局将陆续为您发布相关问答,以下是赡养老人篇。
1.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2.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4.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标准扣除方式。
5.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
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6.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答:不能。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7.由于纳税人的叔叔伯伯无子女,纳税人实际承担对叔叔伯伯的赡养义务,是否可以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答:按照现行规定,被赡养人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如果纳税人年满60岁的叔叔伯伯属于上述所说的被赡养人范围,是可以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政策的。如果不属于上述范围,则不能扣除。 - 赡养老人指父母,一个老人扣减1000元,如果父母双方都60岁以上了,只有一个独生子女,每个月可以扣减2000元,如果老人有两个子女,每个子女可扣减1000元,如果老人有三个子女四个子女,那这2000元扣减费可由这三个四个子女分,可以平均分,也可以不平均分,但最多的也只可以分1000元扣减费。
- 赡养老人 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享受扣除政策。具体扣除标准为:(一)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二)非独生子女,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扣除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那么,6项专项附加扣除到底怎么扣呢?税务总局将陆续为您发布相关问答,以下是赡养老人篇。
1.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2.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4.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标准扣除方式。
5.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
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6.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不能。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7.由于纳税人的叔叔伯伯无子女,纳税人实际承担对叔叔伯伯的赡养义务,是否可以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按照现行规定,被赡养人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如果纳税人年满60岁的叔叔伯伯属于上述所说的被赡养人范围,是可以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政策的。如果不属于上述范围,则不能扣除。
2023年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的标准如下: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3、具体分摊的方式:均摊、约定、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
1、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2、子女教育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3、继续教育支出扣除标准为3600元定额扣除。4、大病医疗支出扣除上限为80000元。5、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标准为1000元/月。6、住房租金支出扣除标准根据...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的标准:赡养老人支出方面,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个月不超过1000元。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老人来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是被...
法律分析: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费用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
2024年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包括以下几点:1. 独生子女的纳税人每年可以按照2.4万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即每月2000元。2. 对于非独生子女的纳税人,需要与兄弟姐妹共同分摊每年2.4万元的扣除额度,每位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超过每年12000元。3. 纳税人如果赡养年满60岁及以上的父母或其他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