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发生的汇兑损失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外国货币存、借和以外国货币结算的往来款项增减变动时,由于汇率变动而与记帐本位币折合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所得或在当期扣除。 第五十七条规定:纳税人缴纳的所得税款,应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月份(季度)最后一日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下同)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对已按月份(季度)预缴税款的外国货币所得,不再重新折合计算,只就全年未纳税的外币所得部分,按照年度最后一日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所得税核算中,汇况损失的税前扣除规定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外国货币存、借和以外国货币结算的往来款项增减变动时,由于汇率变动而与记帐本位币折合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所得或在当期扣除。第五十七条规定:纳税人缴纳的所得税款,应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分月或者分...
汇兑损失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筹建、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汇兑收益应作为其它收入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所得税。这与公司的业务无关,只与会计处理有关,如果公司做汇兑业务,该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否则计入“营业外收入”。同样的,如果你们碰到的是汇兑损失,除去符合资本化要求计入固定资产或无形...
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税金主要有:1、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2、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3、此外还有企业发生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但不包括已经计入管理费用中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2.5万 采纳率:0% 帮助的人:2.5万 我也去答题访问个人页 关注 展开全部 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 (一)总原则 1.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禁止扣除项目 (1)向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