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新租赁准则,经营租赁承租人会计上计提的财务费用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实行新租赁准则,经营租赁承租人会计上计提的财务费用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经营租赁会计上计提的财务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应根据发生的租赁费按租赁期限均匀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2018年5月31日之前支付(发放)”是关键词。如果未形成实际支出,该项计提费用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 预提费用是指企业按规定预先提取但尚
  • (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根据上述规定,经营租赁会计上计提的财务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应根据发生的租赁费按租赁期限均匀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在新的会计准则下,经营租赁的租金处理有明确的规定。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当然,如果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承租人在租赁过程中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此规定旨在确保承租人能够准确反映租赁费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出租...

  • 法律分析: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根据现行准则,承租人对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分别采用“上表”和“不上表”两种截然不同的会计处理,新...

  • 在出租人方面,新准则要求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但对两类租赁的判断标准进行了调整。出租人需要根据新的标准判断租赁类别,并据此进行会计处理。此外,新准则对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特定业务模式下的会计处理也做出了改变。例如,转租赁要求出租人对原租赁合同和转租赁合同分别根据承租人和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要求...

  • 法律分析: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基本没有发生变化,但是由于新租赁准则更新了对租赁定义、转租、合同合并和分拆等问题的指引,承租人会计处理的变化可能会影响承租人重新架构租赁安排,并进而影响出租人的业务模式及与承租人的商业谈判。新租赁新准则IFRS16对承租人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均采用同样的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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