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超过认证期限,可以税前列支吗

发票超过认证期限,可以税前列支吗
  •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另《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故,上述已经超过认证期限的进项税额属于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额,只要符合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就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发票超过认证期限也是可以税前列支的。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 2.分析上述规定,尚未交付购买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必须在"认证期限内"上传《信息表》的规定已经作废.2016年47号公告中并没有规定必须在"认证期内",从文件上说超过认证期限未认证的发票也可以开具红字发票了,但是超期未认证抵扣,开具红票后重新开具蓝字发票,再行抵扣的行为税局是不予认可...

  • 现在没有时间限制了。2020年3月取消的自2017年以后开具发票360天的认证期限制。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一条、第八条规定,2020年3月1日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

  • 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期限为360日,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请稽核比对期限为360日.对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期限还为180天.而如果进项发票如果超过认证期限了,就成了滞留票,是无法抵扣的.没有抵扣,在纳税申报表中就不能填报留抵...

  • 180开限制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普票不在这个范围限制内。普票主要是在所得税前列支成本费用,一般来说,发票取得因各种原因延后入账是正常的情况。但实际工作中,一般不允许超过一年的发票入账,部分地区甚至更严格。供参考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