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产品不可以享受出口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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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退税是现行税收制度规定予以退换的,故不属于政府补助【拓展资料】委托代理出口退税规定代理出口是指外贸企业或其他出口企业,受委托单位的委托, 出口货物销售的一种出口业务。下面我准备了关于委托代理出口退税的一些规定,提供给大家参考!一、代理出口业务的概念代理出口业务的特点是,受托单位对出口货物不作进货和自营出口销售的账务处理,不负担出口货物的盈亏。在代理出口业务中受托方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委托企业属自营出口销售。二、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办理规定委托代理出口业务,1995年7月1日起由受托方办理退税改由委托方办理退税,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一般情况下,《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由受托代理出口企业在代理出口货物已实际结汇,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机关应及时录入证明的有关内容,并与有关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后出证。在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受托代理出口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1、委托代理出口协议;2、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3、出口货物外销发票:4、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协议规定由委托方收汇核销的除外。出口企业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出口货物一并报关出口或收汇核销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报关单或出口收汇核销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三、委代理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规定(一)准予办理退税的企业范围及货物范围1、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含扩散产品、协作生产产品、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1]003号文件规定的贵重货物);2、有出口经营权的商业、物资、供销、外贸、工贸等企业收购的按规定准予退税的货物。对无出口经营权的流通性公司经营的货物及生产企业外购货物委托出口企业代理出口的,一律不予办理退税。委托方在申请办理退(免)税时,必须提供下列凭证资料:(1)代理出口货物证明;(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3)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协议规定由受托方收汇核销的除外;(4)代理出口协议(合同)副本;(5)出口货物销售明细账;受托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并报关或收汇核销的`,委托方申请退税时必须提供经受托方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签章后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或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复印件。(二)代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代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算,根据退税税款归属原则,应在代理出口货物的委托方进行。1、委托方是生产企业的退(免)税规定若委托方是生产企业(不论生产企业是否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其委托代理出口货物比照生产企业的自营出口货物,分别不同情况按“先征后退”或“免、抵、退”办法计算退(免)税款。若委托方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其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2、委托方是有出口经营权的其他企业的退税规定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委托方是有出口经营权的其他企业,如外贸企业、工贸企业等,代理出口货物的应退税款,应依据该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和相关退税率计算确定。
法律主观: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出口退税是在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而政府补助指的是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者非货币性资产。出口退税退的是自己的钱,所以不是政府补助。法律客观:《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六条 一缔约国领土的产品输出到另一缔约国领上,不得因其免纳...
通过查询《关税和贸易总协定》得知,饮料是属于出口退税商品问题的,并且只要出口退税额不超过出口商品实际所含税金,出口退税就不能被视为出口补贴。饮料是供人饮用的液体,它是经过定量包装的,供直接饮用或按一定比例用水冲调或冲泡饮用的,乙醇含量(质量分量)不超过0.5%的制品,饮料也可分为饮料浓...
WTO允许成员国采取出口退税的措施,规定只要出口退税额不超过出口商品实际所含税金,出口退税就不能被视为出口补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第六条规定:“一缔约国领土的产品输出到另一缔约国领上,不得因其免纳相同产品在原产国或输出国用于消费时所须完纳的税捐或因这种税捐已经退税,即对它征...
出口物资退(免)税是指国家对于出口物资已承担或应承担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退还或免征的一种政策。具体来说,出口物资退税是指在出口物资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实际承担的增值税、消费税,于物资报关出口后退还给出口企业,使得出口物资不含税即零税负。而出口物资免税则是指在出口物资在国内生产环节免征...
所谓的出口退税,也就是说这部分出口退税是公司实际承担的多交的进项税,退税就是属于企业多交税金的退还,这部分退税并不影响到企业的损益,而如果是政府补助的,企业直接是作为收入处理的。会计准则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