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的先征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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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征后退”是指收购货物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出口(免抵退法适用于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出口退税计划内按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先征后退”办法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应退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先征后退”机制下,出口企业首先需在申报出口货物并完成销售的当月,按照增值税的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税款。随后,企业可以依据出口退税的政策要求,在每月依据相关退税文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这一流程使得企业在实际操作中既能履行税收义务,又能在之后通过退税获得资金支持,有助于企业的资金周转。“...
先征后返,一种特殊形式的税收优惠,具体指纳税人依据税法缴纳的税款,随后由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部分或全额退还已缴纳的税款。这种机制实质上是一种特定方式的免税或减税措施。先征后退则是一种更为具体的税收政策,适用于出口型企业。具体而言,这类企业在其产品完成出口报关并确认销售收入后...
“先征后退”是一种特殊的税收处理方式,适用于出口导向型的生产企业。这种方式下,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并完成财务销售时,首先按照增值税的规定缴纳相应的税款。随后,企业需凭借一系列的退税文件,每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退税申请。税务机关根据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具体规定,对企业的退税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
其中,先征后退是指出口企业在出口产品时需先全额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待产品出口后,再申请退税;而即征即退则是指出口企业在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同时,即可申请部分或全部退税。这种政策旨在鼓励企业扩大出口,提高国际竞争力。
出口产品,一般是免征增值税的。退13%,不是先征17%再退13%,而是退还出口产品中含有的进项税额。举个例子:出口产品购入不含税价10000元,进项税1700元,出口价格20000元。出口时,不再对20000元征收增值税。退的13%,是进价10000元的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