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部分和以前有什么新变动
- 最大的变化就是:新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需要注意的是新准则中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的范围仅限于该准则适用的资产范围,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的长期股权投资等。
原准则要求企业对各项资产应当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新准则规定,企业只有存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情况下,才需要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其可收回金额,但是对于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二)明确了资产可收回金...
新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笔者总结出的具体方法如下:1、判断资产是否减值 企业应当在资产...
(一)坏账准备。由于会计准则允许企业可以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对于那些资产较好,会计核算规范的企业来说确实可以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使财务报告更能真实的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反之,只能成为部分企业调节财务状况的工具。调增计提比例,就会增加当期费用,减少利润,还可以...
第一条 为了规范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本准则中的资产,除了特别规定外,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明确指出,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后续的会计期间内不允许转回。这意味着,无论是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在提取减值准备之后,这部分准备金不能被冲回。而对于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其计提标准有所不同。准则规定,当符合特定条件时,可以根据一定比例提取坏账准备,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