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批条件

软件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批条件
  •   一、软件开发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税优惠

      (一)软件开发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省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单纯从事软件贸易的企业不得享受。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服务。�

      4.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5.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6.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软件收入的8%以上。�

      7.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比例达到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

      (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信息产业部委托认定机构认定的证书、证明文件。

      2.以集成电路设计为主营业务。�

      3.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和人员等基本条件,其生产过程和集成电路设计的管理规范,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

      4.自主设计集成电路产品的收入及接受委托设计产品的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三)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必须是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信息产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确定的重点软件企业名单之内,并取得经 软件协会认定的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证书。�

      (四)新办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是指2000年7月1日以后新办的企业。所称的获利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获得利润的纳税年度。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以依照税法规定逐年结转弥补,以弥补(或超过规定的弥补年限)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为开始获利年度;所得税减免税的期限,应当从获利年度起连续计算,不得因中间发生亏损而推延。
  • 根据财税[2012]27号文第三条的规定,一般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而如果贵司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所规定的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则可以自获利年度起,第...

  • 新创办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在中关村科技园区注册的软件企业,可选择享受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软件企业人员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扣除。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

  • 免征税的软件开发技术合同条件有:1、对于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2、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据此明确,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

  • 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主要体现在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上。一、双软认定申报的范围与条件 “双软认定”指的是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认定。也就是说享受税收优惠的软件企业是有界定条件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软件生产企业或软件产品要经过认定机构的认定,认定的条件是:自行开发,从事软件...

  •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条件 一、软件开发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税优惠 (一)软件开发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省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单纯从事软件贸易的企业不得享受。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