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住宿费应该开具什么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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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改增后住宿费,“应税行为”属“生活服务”开具 。
营改增之后住宿费可以开发票的,可以按照规定住宿费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是每个宾馆或酒店都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一般纳税人连续12个月提供应税服务达到500万元及以上、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宾馆或酒店,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改增后酒店开具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详细解释如下: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酒店服务行业与其他服务行业一样,需要按照新的税收政策进行发票的开具。营改增的核心是减少重复征税,将营业税逐步改为增值税,这一变革对酒店业而言,意味着开具的发票种类发生了变化。过去,酒店业开具的多为营业税发票,而...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宾馆,住宿部分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餐饮部分则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 票。
营改增后住宿费可以抵扣,根据规定,“营改增”后总共有5种凭证可以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和销售发票、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税收缴款凭证。
营改增后,住宿费抵扣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一环。不符合抵扣条件的住宿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无法取得开具本单位全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住宿费;交际应酬所发生的住宿费,例如接待外地客户;福利性质的住宿费,如组织员工外出旅游;个人的住宿消费;以及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免征增值税项目所发生的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