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消费税怎么计算

白酒消费税怎么计算
  • 白酒消费税是是按照20%的从价税率和0.5元/斤的从量税计算的。
    税费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1)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依据如下:
    ①生产销售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实际销售数量;
    ②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移送使用数量;
    ③生产销售、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按《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执行。
    (2)下列酒类产品比照粮食白酒适用25%的比例税率
    ①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
    ②以粮食白酒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酒;
    ③以白酒或酒精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

    扩展资料:
    计税方法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白酒消费税
  • 白酒消费税是指在消费白酒的过程所征收的税,采用从量与从价复合计征方式进行征收。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比例税率为20%。对应的计算公式为:消费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如果属于委托加工白酒的,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情况下,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计算公式是: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如果属于进口酒类应税消费品的,其计算公式是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
    需要注意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
    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白酒消费税
  • 卷烟、白酒属于复合计征的,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因此: 消费税税额=340000×20%+20000×0.5=78000
  •   白酒消费税是属于复合计征的,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
    税费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白酒消费税,是指在消费白酒的过程所征收的税率。国家为了适当增加财政收入,完善酒产品消费税,制定了《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并在2009年7月份开始实行,届时尽管税率不变,但税基改变将使白酒纳税额提高一倍。
  • 《 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摘要】
    消费税怎么计算【提问】
    您好!百度平台合作律师为您解答【回答】
    消费税=(关税完税价+关税)乘以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第一、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第二、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乘以适用税额标准;第三、自产自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要纳税。【回答】
    《 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依照本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回答】
    《 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回答】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 白酒消费税是是按照20%的从价税率和0.5元/斤的从量税计算的。
    税费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1)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依据如下:
    ①生产销售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实际销售数量;
    ②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移送使用数量;
    ③生产销售、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按《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执行。
    (2)下列酒类产品比照粮食白酒适用25%的比例税率
    ①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
    ②以粮食白酒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酒;
    ③以白酒或酒精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

    扩展资料:被征收消费税的商品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白酒消费税
  •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白酒3吨送人,作为视同销售处理,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3×2000×0.5+3×2000×(1+成本利润率8%)×消费税税率20%=3000+1296=4296元。
  • 1.不含税销售额=153600/1.17=131282.05
    2.酒的消费税属于复合计税方法:除了定率20%以外,还需要缴纳从量,每斤0.5元,因此:
    消费税=131282.05*0.2+2.3*2000*0.5=26256.41+2300=28556.41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看到irenely_009007的答案感觉好笑,不懂还来教人。2000*3*(1+8%)/(1-20%)是从价定税的成本利润(注意:消费税成本利润的公式是这样的,因为是价内税),0.5从量税税率,白酒是0.5元/斤。
    所以楼主的答案完全正确。
  •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
    =(成本+利润+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所以应缴消费税为:
    【2000*3*(1+8%)+3*2000*0.5】/(1-20%)*20%+3*2000*0.5
  • 白酒从量一斤5毛钱,一共就是1万元。从价税率百分之20
    白酒售价等于34万/13%(2020年)=261.54万元
    白酒应交的消费税=261.54*20%+1=53.31万元
  • 20000*0.5+340000*20%=78000元
  • (340000-20000*0.5)/(1-20%)*20%+20000*0.5
  • 那这2000是咋来的
  • 白酒消费税是属于复合计征的,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税费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 一、粮食、白酒消费税计算公式白酒消费税是属于复合计征的。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举例:某酒厂销售粮食白酒2吨,收取价款30万,那么应缴纳的消费税=1000*2*2*0.5+300000*20%=62000(元)实际中遇到的...

  • 税费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白酒消费税,是指在消费白酒的过程所征收的税率。国家为了适当增加财政收入,完善酒产品消费税,制定了《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并在2009年7月份开始实行,届时尽管税率不变,但税基改变将使白酒纳税额提高一倍。【法律依据】:《...

  •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

  • 白酒消费税税费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但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形,是有不一样的计算方法:1.委托加工产品,2、国外进口商品,3、核定计税价格,4、成套产品销售,5、产品视同销售,【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

  • 法律分析:白酒消费税是属于复合计征的,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税费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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