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推出7项减税措施

国家推出7项减税措施
  • 法律分析:减税一: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减税二:将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减税三:将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
    减税四:取消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
    减税五: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统一至8%。
    减税六: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减税七: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 为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增强小微企业发展动力、促进就业,制定的7项减税政策包括:第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上限提高到500万元,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第二,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 1、子女教育 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以及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的教育)的纳税人每个子女每个月可以定额扣除1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选择父母每月各扣除标准的50%。 2、继续教育 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以及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

  • 4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7项减税举措,其中包括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范围、对企业新购入500万元以下设备和器具进行一次性税前抵扣、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提高一般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将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等等。此...

  •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7项减税措施,以支持企业创新和实体经济发展,其中第三项是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该措施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另外,对于加计扣除研发费及高企研发费的相关区别可见下图:这项措施是对此前财税〔2015〕119号文规定“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 关于印花税资金账簿减半的问题,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8年4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7项减税措施。其中就包括:从5月1日起,对纳税人设立的资金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合计金额征收的印花税减半,对按件征收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按照《 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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