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慈善组织发展的税收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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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非营利组织的收人给予税收优惠。比如,《企业所得 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人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人,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 入除外。同时,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下发了《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 定管理有关问题,增强了可操作性。2014年8月19日,国务院第 59次常务会决定取消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收人优惠的 备案核准,最大限度地为非营利组织享受税收优惠提供了便利。对慈善组织等承受土地、房屋给予免税优惠。比如, 《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从事慈善事业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承受 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办学许可证,由从事慈善事业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 其他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 学校及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免征契税。《房产税暂行条例》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 从事慈善事业的人民团体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 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规定,房产所有人、土 地使用权人通过 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 免征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 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纳印花税。对慈善力量投资老年服务机构给予税收优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 定,从事慈善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 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首先,慈善组织自身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慈善法》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慈善组织及其收入依法可以免征相关税费,这为慈善组织提供了重要的财政支持。其次,对捐赠者的税收优惠措施也十分丰富。《慈善法》第八十条指出,无论是自然人、法人还是其他组织,只要将财产捐赠用于慈善活动,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特别值得...
慈善组织提供的慈善服务和发放的慈善给付,如果属于扶贫、济困、助残的范畴,受益人可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获得税收优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慈善受益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另外,慈善服务对象、受益人税收优惠的可操作性规范,主要体现在灾后恢复重建的税收政策方面,对受灾地区企业、个人通过慈善组织接受捐赠...
一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二是个人税收优惠。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
一是对慈善组织的税收优惠、股权和知识产权的,依法免征权利转让的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慈善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对开展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另外,慈善法还规定了免征行政事业性费用的优惠政策。该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捐赠人向慈善组织捐赠实物、有价证券。《慈善法》第七十...
救济性项目,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义务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以上便是杭州市慈善总会捐款税收减免政策的详细解读,旨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捐赠,支持教育事业、福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等公益项目,同时减轻捐赠者的税负,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