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0年交的09年所得税年报应补交的所得税款应怎样做分录

请问10年交的09年所得税年报应补交的所得税款应怎样做分录
  • 如果补交09年度所得税的金额较小(如汇算清缴时纳税调整变动,所得税影响金额占年度总额不超过10%),可以直接列入本年所得税费用,分录:
    借:所得税 xxx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xxx
    如果补交的金额较大,对09年度所得税费用的影响超过了重要性水平,一般审计机构要求追溯调整,此时分录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xxx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xxx
    同时,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在编制2010年度会计报表时,调整2009年度应交税金、所得税费用、净利润、未分配利润等相关报表项目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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